本文討論形容詞謂語句的一些問題,包含形容詞的語意,形容詞謂語句的完句效應,度量短語修飾形容詞當謂語及定語的適切原則,以及形容詞謂語句和名詞謂語句的平行現象。本文除了介紹當代程度語意學對形容詞的研究外,也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提出或改寫一些有助於華語形容詞教學的原則以供參考。這些原則,主要有三點。第一,形容詞當謂語時必須在形容詞的量級數軸上獲得量或質的定位才能完句。第二,度量短語修飾形容詞時,視測量的量級是否具單調性特徵及有無直接或間接的真正起始測量零點來決定能否當主要謂語或是名詞的修飾語。最後,名詞謂語句及形容詞謂語句都可透過對比或焦點來認可其使用。最後一點暗示形容詞謂語句和名詞謂語句或可整合為非動詞謂語句的認可條件,其本質則有賴進一步的研究。
汉语学界早就注意到形容词有“简单/复杂”两分(朱德熙 1956 等)。本文关注形容词复杂形式的句法语义属性和句法表现。本文认为所谓的“状态形容词”或“复杂形容词”在句法上实际上是词组,其语义属性是 类型的集合。这样的观点可以统一解释形容词复杂形式的多种句法语义表现。本文选取了南方四地方言的语料加以佐证,并说明了形容词复杂形式对“的”一类的虚词的使用实际上是不同层面语言操作的呈现,有的是形容词复杂形式的构成词缀,有的是句法操作上的语义类型标记算子,有的则是语气要求下的主观性标记词。
对于上古汉语副词“盖”的功能,学界已经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盖”的中心功能尚未被阐明。本文认为“盖”是一种情态标记,其中心功能在于表示“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的真伪持保留态度,不做判断”的情态。本文在此假说基础上解释“盖”的各种用例,证明“盖”的多功能性是其所在语境引起的。
汉语被动标识的语法化进程与途径不同,因此使用限制也不同。作为原本就是被动标识的“被”,最初是短被动句的形式,行为结果被隐含其中,经过语法化扩张为长被动句后,包括结果在内的事件整体被得以勾勒,而在新型被动句中行为退至背后,结果被聚焦。“给/叫/让”的被动用法由授予动词或兼语动词的使役用法拓展而来。“叫/让”被动句可看作是对某个行为放任的结果,需勾勒出包括行为实施者在内的事件整体,只有长被动句;“给”作为状况诱发者标识,聚焦于动作对象所发生的状况,如影响明确,动作主可背景化省略。短被动句可使用连动句,其动词补语中可用复指代词。仅表示心理活动的被动句和中立被动句不含表实质影响的结果,仅“被”可。
本文比较分析了“NP受事+V 着+AP”句和“NP受事+V 起来+AP”句的异同。“V 着”句倾向于表示由知觉体验感知到的事物性状,“V 起来”句则倾向于表示事物的属性并可用于对未然事态进行预测。动作性强度的差异、动作主体的相关性以及时体特征上的差异是“V 着”句区别于“V 起来”句的重要原因。单双音节动词是区分两种句式特征的重要表现,双音节动词不能进入“V 着”句,是因为和单音节动词相比,双音节动词动性弱且泛化抽象,不符合“V 着”句对具体动作的要求。另外,两句式的差异在语体特征上也有所反映,即“V 起来”句比“V 着”句更适用于书面语体,用于说明事物抽象的一般属性,而“V 着”句更倾向于用于非正式的口语语体,表示特定主体的个体性感受。
疑问话语及陈述话语中的“呢”字句都具有凸显说话人对某一命题事件的认知或情感状态、谋求听说双方达成认识上的共识或建立交际上的协作的功能特点。同时,这类话语交际以说话人预设听话人在相关命题事件上应该持有和自身相同的认知情感状态为基础。“呢”具有诱发这一语用预设,明示说话人交际意图的作用。